1、当事人必须符合国家法定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2、当事人双方自愿结婚;
3、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6、当事人双方或者一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7、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共同到辖区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8、结婚登记当事人提交本人的有效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9、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办理材料
1、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双方当事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双方近期半身合影照片(3张、彩色、大2寸、免冠、红底)
4、《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现场填写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注:若申请人无户籍(如军人)的话,需要自行出具相关证明。
南宁市民可以前往南宁市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该机构分为多个分局,市民可以选择就近前往办理。在办理结婚登记时,需要提供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未婚证明等材料,同时需要缴纳一定的登记费用。结婚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后,将领取结婚证书,成为合法夫妻。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建议市民在前往办理前提前了解所需材料和流程,以免耽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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