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服务费:按房屋建筑面积计,多层住宅0.50元/㎡·月、高层住宅0.70元/㎡·月(含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修费用,以及绿化养护、秩序维护、环境卫生等所需的管理费用)。
二、停车场车辆停放保管服务费 类型 车型 标准 临时(元/辆·次) 过夜(元/辆·次) 月票(元/辆·月) 室外 室内 室外 室内 室外 室内 自行车 0.10 0.20 0.30 0.50 8.00 10.00 摩托车 0.30 0.50 1.00 1.50 30.00 35.00 小型汽车 3.00 5.00 6.00 8.00 80.00 100.00
三、公共设施、设备运行费用(除经营用和物业公司自用以外)按实际摊销。
四、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允许下浮;属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待成立业主委员会后自行取消。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属代收费,不列入综合服务费;其它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五、物业管理服务具体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六、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和相应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七、物业管理服务费每月结算一次并定期向用户公布收支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