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南宁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2014年9月1日实施。规定:通告发布日前登记为本市区域籍的两轮摩托车,在本市快速环路以外的道路通行;每日21时至次日7时在本市快环以外的道路(含快环)通行。
用于应急抢险、公共服务和执勤执法的专用摩托车除外。
南宁政府2002作出《关于调减南宁市摩托车总量,停止摩托车注册登记和营运的意见》办公厅文件,“禁摩”的理由主要是“为了保障首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改善空气质量,降低城市噪声,实现“136”目标和道路交通可持续发展,为市民创造更好的人居环境”。概括起来主要也就四点:
(1)摩托车造成了城市交通拥堵
(2)摩托车易发生交通事故
(3)摩托车污染环境
(4)摩托车引起的社会治安现象严重
(5)摩托车数量过多影响城市形象,不利于提高城市地位
快环以内驾驶摩托,交警会查处,可能哪天运气好开摩托没事而已。现在南宁交警查车很严,每个路口都有执勤路面交警,骑警也不少,建议不要怀着壮志对抗,南宁市整体治安情况佳。现在改装过的电车也会被查。
没有解除还扩大了绕城环道内禁摩,交警对“绕城环道”做出了新的解释。是指由那安快速路、安吉东收费站至那马北互通立交、那安快速路至原玉洞收费站、银海大道、那洪大道、洪历路、三津大道、西明大桥、罗文大道、高新大道、安吉大道、高安路、G75兰海高速安吉收费站至安吉东收费站段组成的道路环线。在这一范围内禁止2019年4月1日起入户的摩托车行驶。另外,民族大道、竹溪大道等路段大货车全天禁行。
以下是南宁市交通部门出台的规定:
禁止摩托车在本市绕城环道以内的道路通行,本市专用于应急抢险、公共服务和执勤执法的两轮摩托车除外。前述允许通行的两轮摩托车,在绕城环道以内道路通行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车辆有统一的外观标识;
(二)驾驶人穿着有统一标识的服装;
(三)随车携带通行证;
(四)正在执行应急抢险、公共服务、执勤执法任务。
规定说得很明确,是禁摩托车而不是禁有牌照的电动车,所以在整个南宁市,可以放心的开电动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