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荣誉证书均可直接、间接加分。
教师职称评定有条件、有标准,各项荣誉证书可以作为单项的佐证材料。如市级三好班级、优秀班主任等证书,可为教书育人(班主任)项加分;参加大赛获奖、优秀教案、优质课可成为教学能力佐证材料,优秀论文、教科研成果可为教学实践加分,且整体上可为业绩突出项加分。
答:在教师参加职称评审时获得的旗县级和旗县以上级的荣誉证书都可以加分,并且不同的级别加的分数也不同。这些荣誉证书可以分为政府部门的、教育系统的、教科研方面的。
政府颁发的有优秀工作者奖励和记功奖等,教育系统颁发的有优秀教师奖、模范教师奖和优秀辅导员奖等等,教科研部门发放的有骨干教师证、学科带头人证书和优秀论文证书等等,这些都能在职称评审时加不同的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