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如下:是的,南宁地区养老保险制度中,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限内未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可以补缴养老金。补缴期限通常为最近5年内,具体规定可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养老保险机构。不同地区的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具体咨询相关部门了解详细情况。
养老保险中途停交的月份,可视个人情况补缴或不补缴均可,只要累加交费15年就可享受退休工资。
但医保只要连续交费15年就中终身享受医疗保险。
三年欠费仅养老一项约7000--8000元,医疗保险约4000元,具体想要办理可以每周一、三、五全天,周二、五上午行政班时间到所属城区的社保管理部办公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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