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2.
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注:自2015年12月28日起,公民申办因私出入境证件不再需要提交户口簿,未成年人、学生、外地户口等具体情况可电话咨询,以当地受理民警最终答复为准。
3.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1、受理: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普通护照申请材料后,应当询问当事人。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审批:审批签发机构收到受理机构报送的申请材料后,对符合签发规定的,以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的名义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制证:制证机构应当在本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制证工作。
4、领证:申请人本人须按照出入境管理部门通知的取证日期按时领取证件。领取证件后,请仔细核对证件内容,发现差错,及时改正
南宁办理《护照》需要提交申请表,《居民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具体详情如下一、办理材料(按申请人情况不同分类)(1)必须携带(2)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需有监护人陪同到窗口办理)(3)《居住证》持有人如果未能通过信息共享查询到有效居住证信息的有效《居住证》(4)南宁市户籍人员的非南宁市户籍的满足条件的亲属,还需要:(5)非南宁市户籍在南宁市就业和就学的人员,还需要:(6)非南宁市户籍在南宁市就业和就学人员的满足条件的亲属,还需要:(7)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8)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军校学员(9)60 周岁(含)以上满足条件的老人,还需要南宁市《护照》签发,尚未开通网上申请,直接在户籍或居住所在地的出入境接待厅就近办理以上资料来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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