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可在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或村(社区)(服务窗口)领取《广西生育登记表》,也可自行从卫生计生部门官网上下载。如实填写《生育第一个子女登记表》相关项目。
乡(镇、街道或村(社区))经办人员对申请人信息进行核验,查看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相关材料,并与系统平台的信息进行核验。
若是符合登记条件的,经办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发放《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若是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则一次性书面告知理由。
流程图:
可以在以下几个地点开具:
南宁市民政局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盾路1号
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红山大道127号
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莲路15号
南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红山大道2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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