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租房租赁合同交纳租金。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1.晏家坪公租房项目
无电梯公共租赁住房:基本租金标准每平方米每月5.00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租金为每平方米每月1.00元;低收入符合条件家庭租金为每平方米每月3.00元
有电梯公共租赁住房:基本租金标准每平方米每月6.00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租金为每平方米每月8.00元
2.城南国际公租房项目 基本租金标准每平方米每月6.00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租金为每平方米每月8.00元
评论列表 (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