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①因搬离申报注销居住登记或居住证的(包括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申报),提供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②用人单位,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申报流动人口已搬离的,提供用人单位或学校出具的搬离注销证明材料;
③出租屋主或代理人申报流动人口已搬离的,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出租屋主或代理人居民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证明材料、租房合同材料。
能注销,注销居住证登记的流程:1、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当地服务中心窗口申请办理,并填写申请表,开具回执单后,打印授权书。
2、将以上材料装入转交至所在地综治服务站。
3、经审核后,再转至公安局。
4、公安局注销后,将注销通知返回至当地服务中心窗口,由当地服务窗口通知到申请者本人。
注销居住证登记所需材料:1、身份证原件。
暂住证注销需要以下材料:
1、本人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并提交详细信息,包括暂住事由、政治面貌、婚姻状况、服务处所、携带儿童、联系方式等等信息;
2、居住在居民家中的,提交户主的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复印件;
3、居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矿山、工地、林场、船舶等场所的,应当提交单位或者雇主开具的居住证明。
暂住证要到原来办理这张《暂住证》的机构注销。注销《暂住证》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明。具体问题请咨询当地公安派出所、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或社区居委会。
1、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当地服务中心窗口申请办理,并填写申请表,开具回执单后,打印授权书。
2、将以上材料装入转交至所在地综治服务站。
3、经审核后,再转至公安局。
4、公安局注销后,将注销通知返回至当地服务中心窗口,由当地服务窗口通知到申请者本人。
评论列表 (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