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社会保险法规定, 生育津贴新政策有以下5点:
1、生育的女职工可享受98天产假,在浙江工作的女职工可增加30天,共128天;
2、难产的女职员增加15天产假;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4、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有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女职工有42天产假。
计生奖扶特扶工作关系到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切身利益,区财政局与卫健部门紧密配合,扎实做好对象审核认定、资金筹集及平台发放等系列工作,累计发放补助资金1212.6万元,惠及5025人。
2021年全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共946人,累计补助813.36万元,其中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的年满49周岁未满60周岁的特扶对象395人,每月扶助600元;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的年满60周岁且未纳入政府养老服务补贴范围的特扶对象551人,每人每月扶助800元。2021年全区渔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扶对象共3559人,每人每月扶助80元,累计补助341.66万元。2021年全区城镇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扶对象共491人,每人每月扶助80元,共补助47.13万元。另并发症人员29人,共需资金10.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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