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自助办理:在个人网页输入相关信息,自行绑定。具体操作如下:登陆个人网页-社保业务办理-医疗业务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享-新增绑定-输入亲属社保电脑号、亲属身份证号及亲属关系-提交保存,即完成绑定。如果想绑定多人,需循环输入家庭成员社保电脑号、身份证号及亲属关系;
2、各区社保分局医疗保险窗口申请办理:在社保部门医保现金报销窗口刷卡绑定,只需刷被使用人的社会保障卡,并录入使用人的社会保障卡号;
3、各定点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在医院医保办,通过网上医院刷卡绑定,只需刷被使用人的卡,并录入使用人的社会保障卡号。
要“捆绑”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需满足2个条件:一是“授权人”的这些亲属已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无论是在哪里参保,也无论是城乡居民医保还是职工医保);二是“授权人”已经将这些亲属绑定为授权使用人。授权绑定可以在南宁市人社局官网、手机下载“南宁智慧社保”“南宁医保123”APP,以及在南宁就业社保自助一体机办理。
对需变更使用人的,由授权人持本人和变更使用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夫妻关系的另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授权人当前基本医疗保险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前台办理变更。使用人在使用授权人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支付时,须向定点医疗机构提供授权人的社会保障卡,按规定程序办理结算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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