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市政环卫管理站是由市政府直属的一个部门,不会被外包公司改制。南宁市兴宁区市政环卫管理站目前尚未准备改制。该站是由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下属的一个行政机关,负责管理和监督该区的市政环卫工作。
通常情况下,环卫工人招聘条件不高,符合以下条件即可应聘:
1、男女不限,学历不限,身体健康,女性18-45周岁,男性18-50周岁;
2、会开电动三轮车;
3、负责所分配范围内的道路保洁,为人踏实,能吃苦耐劳,勤劳肯干,服从公司安排,遵守公司制度;
4、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及有缴纳社会保险记录者优先考虑。
近段时间,网络上有传广西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内,有位大一女生半夜偷偷产子,然后将生下宝宝藏在宿舍的储物箱里。宝宝被发现时,现场散发出浓浓的腥臭味。
该女生是10月份入校的,两个月后就发生这种事情。孩子是女生和她高中同学偷食禁果后,意外怀上的。宝宝遇到这样不负责任的父母,直接导致悲剧的发生。
女生挺着孕妇进出教室和宿舍,就没有老师、宿管以及同学发现异常吗?按理说,宿管阿姨是过来人,应该能发现些什么。怀孕四个月的时候,就开始显怀了。怎么到宝宝诞生了,还没被人发现?这点令人匪夷所思。
女孩的家人对她的关心不够。大一新生是10月份才入校的,也就是说,两个月前,该女生还是待在家里。作为最亲近的人,母亲居然不知道女儿身怀六甲了。说出来谁都不会相信。
该女生当初是学过生物的,怎么没有一点危机意识?还没成家立业,尚在求学阶段,就和别人干那种事情,没有考虑可能带来的后果。就算是和他人行鱼水之欢,也应做好防范措施。
如果宝宝生下来是个活体, 那么这个女生的行为将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死缓或者无期都是有可能的。倘若诞下的宝宝是死的,那就可能仅仅是遭受道德方面的谴责了。
这个女学生应该是成年人了,竟然没有危机意识,放纵自己,意外怀孕,继而亲手害死自己的骨肉。难以想象,这是一个刚刚做上母亲的人所为。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女生为自己的草率付出一生的代价。
作为一个母亲看到这样一个消息,感到特别愤慨,每个孩子都是上天赐给父母的天使,十月怀胎与母体共存,什么样的女人能够做出如此狠毒的行径,俗语讲,虎毒不食子,大一的学生,已经成年,如果你不想担当起母亲的责任。为什么不在开始发现时处理,为什么要让她来到这个人间又让她连多一点呼吸的机会都没有就亲手杀死他,为了你所谓的学业,前途,放弃了孩子得生命,本来你可以称为一个母亲。现在你连人都不配。
曾看到许许多多动物界发生的感人故事,小象死后,妈妈迟迟不肯离去。畜牲尚且如此,人类为什么会做出如此狠毒之事,一个生命来到人间,与你有着莫大的缘分,却被自己的妈妈亲手扼杀,发生这样的事,可以说是人类的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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