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公安局是去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区长当然能管区公安局的事情。区公安局如果出了事情,区长肯定是要被追责的。
区长和区公安局长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是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公安局虽然是区里的职能部门,但公安局长由上一级行政管理部门任免,区长没有权力任免。
首先要了解一下我国公安机关的领导体制!既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区公安局作为区一级政府的的职能部门!肯定是要接受区政府的领导!但每一个地方又有不同!主要是看授权多少!如果区长和局长不是一人兼任!区长不兼任政法委一职!也不是县委常委员!则无法管局长!
在中国!有些地方!副区长是公安局长兼任!就可以管管理公安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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