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措施》对符合南宁片区产业定位的现代金融、国际贸易、智慧物流、数字经济、文化传媒等现代服务业和新兴制造业的企业或科研机构,经南宁片区管委会认定并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将视同《南宁市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企业名录》内企业(机构)。这些企业所引进的人才,按规定享受南宁市高层次人才认定、青年人才生活补助、在邕首次购房补贴、海(境)外人才薪酬补贴等待遇。
同时,对于符合南宁片区产业定位的企业或科研机构高管、骨干科研人才以及其他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措施》指出将实施人才贡献奖励。如该人才在南宁市纳税且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30万元以上(科研机构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20万元以上),自2019年8月30日起5年内,可按照其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自治区、南宁市)分享部分给予100%奖励。值得一提的是,港澳籍人才可选择按内地与港澳地区税负差额给予奖励;外籍人才可选择按照超过15%部分税负差额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