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流程如下:
所需材料
1.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南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申报表》,原件1份;
3.医院收费票据原件(发票丢失的,可提供加盖医疗机构财务章的发票存根,并签署承诺书);
4.费用清单,原件;
5.有诊疗经过描述的诊断证明、出院记录;
6.参保人本人银行账户(如无法提供的,可提供参保人员直系亲属的银行账户及双方关系证明或承诺书);
7.新生儿医疗费用清单姓名与参保登记姓名不一致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验原件。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生孩子是可以报销的,居民生孩子住院费用报销通过以下程序办理:本人或家蚕携带准生证,结婚证,本人医疗证,身份证到社保局医疗部审报,在其医疗保险待遇有效期内,并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在参保地范围内定点联网医院住院即可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