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市民关心的非机动车停放收费问题,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表示,服务加量不加价,收费标准和以前一样,实行政府定价↓
7点到20点,自行车收费为0.5元车次、电动自行车收费为1元车次、其他非机动车收费为2元车次;20点到次日7点,自行车收费为1元车次、电动自行车收费为2元车次、其他非机动车收费为3元车次。
广西南宁2021年小区物业收取停车费标准《草案》第四十三条规定:车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地的停放、收费和管理等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大会决定对车辆停放收费的,参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收费标准。2007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做了明确规定。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向业主收取停车费(车位费、占道费)的问题,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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