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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小孩上户口要什么手续?

2025-11-11 23 51kk

广西南宁小孩上户口要什么手续?

迁入南宁市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在市规划区内、建制镇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由迁入人或其亲属提供迁入人书面申请、迁入人员房产证或房屋开发公司的购房票据(购房合同)或单位分配的公有住房证明、原籍户籍证明、迁入居委会人口变动信(证明)。---户政科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广西南宁小孩上户口要什么手续?

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是南宁市常住户口的婴儿,在出生一个月内,由监护人到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婴儿父母一方为本市集体户口,一方为本市家庭户口的,婴儿须随家庭户一方登记常住户口。婴儿母亲为本市集体户口,父亲为市外户口的,户口可随母亲登记为集体户口。母亲为本市农业户口的,婴儿可以自愿选择随母或随父登记为非农业户。

办理出生登记,应出具下列证件证明:

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

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随父申报登记的,该证需到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办理迁移手续)。

父亲为本市户口、母亲为外省市户口的婴儿(2003年8月7日以后出生),要求随父申报出生登记的,应符合南宁市计划生育政策,经婴儿父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审批办理。

应出具下列证件证明:

入户申请;

医疗机构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

婴儿父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婴儿父亲的住房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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