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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市外地人申请廉租房要有哪些要求和条件?

2025-10-22 6 51kk

广西南宁市外地人申请廉租房要有哪些要求和条件?

广西南宁市外地人申请廉租房要有哪些要求和条件?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低收入标准;

(二)家庭人均现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公布的住房困难标准;

(三)家庭成员均具有本市城区城镇非农业常住户口满一年以上;

(四)家庭成员均需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实际居住生活;

(五)家庭没有违法生育行为或者违法生育行为已经按照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完毕;

(六)家庭成员相互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

廉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 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 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 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廉租房申请流程: 一、提出申请: 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文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 二、受理、配租: 1、由廉租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领取填写《城市居民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相关单位盖章。 2、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5日内),并对申请家庭入户调查,进行评议。 3、街道组织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 4、区县复审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日)。 5、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6、符合条件,进行摇号配租配售。 7、摇中,进行配租廉租房;未摇中,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

南宁市廉租房申请条件、材料和流程是什么?

(一)户籍在南宁市城市规划区城镇及农村范围内的:

在南宁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际居住;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单身人员申请的须年满十八周岁。如有抚养关系的未成年子女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

须提供材料:户口本、身份证、婚姻材料、监护人材料。

(二)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

在南宁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际居住,并办理居住证(武鸣区户籍不需要),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自大中专院校毕业次月起不满五年。

须提供材料:户口本、身份证、居住证、毕业证、婚姻材料、监护人材料。

(三)外来务工人员:

在南宁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际居住并且工作,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申请当月前一年内在南宁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或者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十五年(含外地基本养老保险费转入年限)。

须提供材料:户口本、身份证、居住证、缴保记录、婚姻材料、监护人材料。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正在享受住房保障的;

(2)申请其他保障性住房已经受理的;

(3)按照有关规定被限制申请资格的。

一,条件是己婚,28周岁以上,有南宁市户口,无固定住房的,二,准备材料主要有,身份证,户轉,社区证明,就业单位证明,无房证明,申请住房意向书等,三,向城区,或向南宁市廉租房管理中心申出申请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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