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2010年4月开始,凡是广西户口的公积金缴纳人员,离职两年后未建立新的人事关系就可以申领。如果建立,就需要转移。不能马上领需要等2年后,是有可能你在2年内有新的人事关系产生而且对方也帮你缴纳公积金这种情况出现。
你要申领的话,有未还清房子的贷款,也可以申领啊,不过前提条件是你的年还贷额度超过你的公积金账户的余额才可以,而且房子必须是你的产权,贷款人是你,而且房子是家庭户的第二套【包含第二套】的内的,在你工作或者户口所在地的才可以申领。
到时候准备的材料就是销户支取和还贷支取两个部分的材料去办理就可以了。
1、 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可以在提取前拨打公积金中心热线电话,提前将公积金提取的资料准备好。
2、 然后到公积金中心填写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交资料。 3、 公积金中心会审核个人条件以及资料的真实性。
4、 审核通过后,将公积金余额转入到指定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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