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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医保怎么取消报销

2025-10-24 5 51kk

南宁市医保怎么取消报销

南宁市医保如何报销?

南宁市医保的报销流程如下:

1. 先到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或就近的社保服务窗口)办理医保卡,领取医保卡。

2. 在就医时,携带医保卡和有效身份证件到医疗机构就诊,医保卡需要在挂号、结算时使用。

3. 就诊结束后,医务人员会打印出结算清单,核对个人信息及费用明细。

4. 到医疗机构的自助机或窗口处进行自费部分缴费,医保部分不需要缴费。

5. 医疗机构会将费用明细上传至南宁市医保信息系统,系统进行审核。

6. 审核通过后,医保部分费用将自动直接划入医保个人账户中,可以随时查询余额。

7. 到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医保自助机或窗口处进行报销。凭借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和有效身份证件,通过刷卡或输入个人信息进行报销,可以选择现金支付或退还至银行卡。

需要注意的是,医保报销规定每月有一个自付起付线金额(个人负担),超过这个金额后才能享受医保报销。同时不同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和报销范围可能有所不同,具体以南宁市医保官方公布为准。

外来南宁就医,有医保卡报销异地就诊的医疗费用是由个人先行垫付,等到治疗结束后,由本人或其代理人到医保中心进行报销。参保职工的医药费报销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个人医疗保险就诊证;

2,本市二甲以上医院批准件(转诊转院单);

3,由就诊医院盖章的住院发票、费用汇总清单以及出院小结;

4,代理人身份证以及报销人员有效银行卡或存折的原件及复印件。两种情况: 1: 长期居住异地的在参保地医保局办理异地定点居住手续,填写异地定点居住申请表,到居住地医院盖章、居住地医保局盖章、返回参保地医保局盖章存底,以后如果在居住地发生医疗费用,可以凭借发票、用药明细、住院医嘱和清单,回参保地医保局办理报销手续2:转院: 到参保地医保局办理转院申请手续, 批准后,可到异地所转的那所医院住院,出院后携带发票、用药明细、住院医嘱和清单,回参保地医保局办理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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