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三好学生的评定方法如下:
一、学业成绩优秀
1.小学、初中:年级前20%。
2.高中:年级前10%。
二、品德表现优良
1.遵纪守法,尊师重教,团结友爱,乐于助人,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
2.热心公益,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三、文体特长突出
1.有一项或多项文体特长,如音乐、舞蹈、美术、体育等。
2.在校内外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省市级以上奖项。
四、综合素质出众
1.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2.有良好的自我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在集体中发挥重要作用。
以上是南宁市三好学生评定标准的主要内容,评定时参考以上标准进行综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