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快速的说法,符合条件的可以三日内发证。
居住证办理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2、本人近期免冠照片。
3、证明符合“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可分为以下几类:
①居住时间证明:包括外来人员的暂住登记信息、尚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等能够证明居住时间的材料。
②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③住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④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科研机构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1、申办人到居住地辖区派出所或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申请办理居住证,填写《流动人口居住登记表》。
2.提供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当前居住地址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本人年内彩照1张(照片标准参照二代身份证照片)。
3.经审核材料齐全的,发给居住证领取凭证;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性通知应补齐的材料。
4.20个工作日内,申办人凭居住证领取凭证到派出所或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领取居住证。
广西南宁的暂住证以陆续被居住证代替。
居住证办理流程:
1、申办人到居住证管理服务站申请办理居住证,填写《流动人口居住登记表》;
2、申办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当前居住地住所证明;
4、本人年内彩照一张(照片标准参照二代身份证照片)。
5、经审核材料齐全的,发给居住证领取凭证,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性通知应该补齐的材料;
6、20个工作日内,申办人凭居住证领取凭证到原居住证管理服务站领取居住证。
1、申请人到现居住地居住证受理点填写《南宁市居住证申请表》、并提供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相关申请材料。
2、经受理点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缴费、取得办证回执。
3、在预约日期或之后凭回执领取居住证。个人以从业提出申请的,仍需用人单位提交电子数据,未提交电子数据的,发给《南宁市临时居住证》。
二、南宁居住证用人单位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工商注册号到所辖地的劳动保障事务所业务窗口或公安机关的居住证受理点进行网上立户,领取系统用户名和密码,同时领取或从网站下载《南宁市居住证申请表》。
2、分发表格,指导员工填写,并要求员工在表格背面粘贴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数码照相回执,申请人为20—49周岁已婚育龄妇女的,还需粘贴计生报告单,收回《南宁市居住证申请表》并校对相关信息后在相片处加盖骑缝公章。
3、在南宁市辖区内就业但居住在南宁市辖区以外的员工,用人单位可以为其申办南宁市居住证。该员工的居住地址及编码,采用该员工在南宁市的办公地址及编码。
4、用人单位工作人员登录南宁市居住证/就业登记网上申报系统,按要求如实录入申请人信息。
5、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在系统的居住证办理模块中通过系统提供的查询功能列出要申报居住证的人员并提交,同时打印办证清单。
6、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到所辖地居住证受理点递交清单及申请表格等相关资料,统一缴纳办证费用。受理点受理后打印办证回执。
7、用人单位按预约日期或之后凭回执到原受理点领取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