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西南宁补办出生医学证明,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 **遗失声明**:您需要在《南宁日报》上刊登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声明原件一份。遗失声明中需注明原《出生医学证明》的编号,如果编号不详,可以由孩子的母亲持身份证到孩子出生的医院查询。
2. **填写申请表**:申请人需要凭遗失证明到区妇幼保健所领取并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3. **获取出生医学记录复印件**:申请人持有《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及遗失证明到原助产单位申请领取出生医学记录复印件。助产单位会提供出生医学记录复印件,并在申请表上加具意见并盖单位公章。
4. **提交申请**: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补发申请。
5. **办理卡和身份证明**:产妇必须持有《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卡》,并确定新生儿的姓名和入户地址。产妇本人持夫妇身份证原件到分娩医院办理出生证。如果是非本人领证,则需要填写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