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借还须知
一、读者进入图书馆和各个阅览室不需要出示一卡通,读者外借图书时,需出示本人一卡通,还书则不需出示。离开图书馆时,应该自觉从有防盗设施的通道离开。
二、借书册数及期限
1、教工限借20册,借期90天。
2、学生限借10册,借期30天。
3、所有外借文献在正常外借期限内可续借1次,续借期限从续借之日起30天。
4、所有外借文献在寒暑假期间,自动续借,假期时间包含在借期内,所借文献均需在开学后一周内内归还完毕。
5、凡有逾期的读者在交清逾期费用后方可继续借阅文献。
三、图书的借还手续均可在总服务台或使用自助借还书机办理。读者须办理完借书手续后方可将书带走。借书后应在规定借书期限内按时归还所借图书。超过还书日期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办理借阅手续前,应及时检查所借图书是否破损、涂画、缺页等,如发现以上情况,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加盖“南宁学院图书馆图书破损章”。
五、读者所借图书若需续借,应在还书期限之前,持本人一卡通到总服务台办理续借手续。
六、教职工调离本校、学生毕业或休学、退学离校前均应还清所借图书。
七、如遇停电及系统故障,流通业务暂停。
南宁市图书馆原址在江南区星光大道,2019年底搬迁至新址——五象新区玉洞大道。
图书馆属于公益一类机构,由财政拨款运营,图书馆的人、财、物均属于当地政府所有,工作人员属于事业编制。
正是由于图书馆属于公益机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所以决定了图书馆是非盈利性质的,市民们前去阅读图书是免费的。市民借阅图书仅需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借书证即可(需交借书押金100元)!
每次每人借书限3本,最长借阅期限为半年!现在办理借书证和借书都全程网络化、自助办理,十分方便!
评论列表 (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