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需要迁户口到南宁,需准备以下材料:原籍地户口簿、身份证、社保卡、社会保险证、公积金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同时需要填写迁移户口申请表。
这些材料需在原籍地派出所进行脱籍,然后和申请表一起到南宁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
1、挂失并提交请求
居民的《居民户口簿》丢掉、被盗后,户主自己应及时向派出所陈述,并提出补发的书面请求(本户的一切成年成员都须在请求上签名)。户主由于别的缘由不能前往派出所请求处理的,应当出具书面托付请求,并签名捺印,被托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若本户中的确他人可供托付的,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有居、家委会出具有关证实,请求补办;
2、民警核实
带着身份证,到户口地点地派出所填写《丢掉居民户口薄报登记表》和《丢掉补领居民户口薄登记表》,说明户口本丢掉缘由后,就将进入民警核实环节。民警比对户主与电脑里的相片是不是相同,补办户口本请求里的材料是不是与微机材料库里的材料是不是相符。如果相符即可等待打印新的户口本;
3、到迁出户口的派出所复印其时迁出的户口搬迁证存根,并交由派出所盖章
凭存根到迁往地派出所签署未落户证实;凭存根上的编号,找本地报社进行登报丢掉声明;凭存根,未落户证实,报纸,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到迁出派出所处理新的户口搬迁证。
1. 需要及时补办2. 因为户口本是居民身份的重要证件,丢失后可能会影响到日常生活和办理各种事务,因此需要及时补办。
3. 如果南宁市的户口本丢失了,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a. 第一步是报案,前往当地派出所或公安局,向警方报案并说明情况。
b. 第二步是准备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丢失声明、户口迁移证明等,根据当地规定准备齐全。
c. 第三步是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公安局办理补办手续,提交相关材料并填写申请表格。
d. 第四步是等待审批,根据当地规定,可能需要等待一段时间才能完成审批手续。
e. 最后一步是领取新的户口本,按照通知前往指定地点领取新的户口本,确保个人身份证明的完整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