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货币补贴申请流程:
(一)南宁市非低收入家庭和个人
1.公布受理范围和受理期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根据货币补贴需求等情况公布和调整南宁市非低收入家庭和个人货币补贴申请受理时间、受理范围等事宜。
2.申请。符合规定条件的本市非低收入家庭和个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的,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申请。线上申请的,主申请人可以通过市住房保障部门公布的网站平台提出申请,线下申请的,主申请人可以自主选择到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当提供以下申请材料核验:
(1)主申请人身份证件;(2)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新就业毕业生应当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信网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在线验证码;属于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或境外的专科
1、身份证。
2、户口簿。
3、《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表》。
4、家庭人口、住房、收入、资产等相关证明。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
2、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通过审核的家庭获得租金补贴资格。
3、符合领取租赁补贴条件的申请人承租公租房并每月按时交纳租金的,市住保中心按月在指定银行将租赁补贴存入申请人交纳租金的银行帐号内。
1、身份证。
2、户口簿。
3、《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表》。
4、家庭人口、住房、收入、资产等相关证明。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
2、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通过审核的家庭获得租金补贴资格。
3、符合领取租赁补贴条件的申请人承租公租房并每月按时交纳租金的,市住保中心按月在指定银行将租赁补贴存入申请人交纳租金的银行帐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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