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迁户口的流程具体如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南宁市户籍迁移需要以下手续:
1. 原籍地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迁移目的地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购房合同、产权证明等证明住所的材料。
3. 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原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
5. 迁移目的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
6. 其他可能需要的证明材料,如结婚证、离婚证、出生证明等。
以上是一般情况下户籍迁移所需的材料,具体要求可能会因地区和个人情况而有所不同。在办理户籍迁移前,建议先咨询当地派出所或人口管理部门,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