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的房价,承载了众多人的希望。众多的利益方纠缠在一起,会合力形成一股伟大的力量,把壮乡首府的房价不断往上推高。
中央的政策出发点和目的性是好的:不要炒房子,要住进房子。可惜,各方利益者,通过房地产市场这一‘’平台‘’巧妙地结合了。于是乎,首府房价,在2020,表面横盘,实际购房者感觉不出来。甚至网上热传元旦前,南宁房地产商喊出提前涨价的‘’预热‘’口号。这口号不知道是网红恶搞?还是房开中介公司真搞?
至于南宁房价谁是2020Top10,谁又跌跌不休。这就得看管理部门的统计数据公布为排名为依据了。
南宁,壮乡之首府,沿海大城市之一,目前房价,与沿海地区相比,想象空间非常丰富,GDP的‘’万亿‘’俱乐部资格,具有无限的诱惑力。如果把房地产用到‘’沿海‘’这概念,肯定又是一番新天地。
其实,南宁,是真实的沿海大城市,早一点‘’沿海‘’就更加快速了。
什么是合同?那是甲(业主)、乙(物业公司)双方平起谈判的结果。这到好,乙方直接扣甲方的东西(钥匙、水电气卡),逼迫甲方签合同,这是不是公平谈判的合同?这就好像是乙方站在甲方家门口,要求甲方把明天的欠款条写了来,要不然就不准甲方回家,怎么感觉这种行为象是抢劫?这是不是黑恶势力?前段时间看到一个信息,说是他们小区一个搞建筑的老板,知道物业里面的黑,就根本不去接房,直接将门锁换了。哎,现在怎么会变成这样啊!
谢邀,如题恭答,物业费涨价通过全体业主人数和产权面积双过半同意即为合法,则涨价有理。题中突然涨价,若不符合前述要求则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至于开发商不交房屋锁匙,则更是违反合同法及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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