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南宁社保基数上下限?
近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广西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2021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公告》,确定2021年我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暂按上年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9832元(5819元/月),作为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指标。其中缴费基数
上限为——
17458元/月
下限为——
3323元/月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492元/月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南宁市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缴费基数上下限由市社保经办部门统一调整,单位无需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