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都把矛头对着商家呢?老鼠是一种动物,动物,动物。我相信没有哪个商家会故意去抓一只老鼠放到房间里养有意吓客人的,房间有老鼠也不一定是说明这个房间不卫生,而是说明整个大环境有问题。据我所知,你选择的这个大楼不止有这一家住宿的商家,还有部份是自住以及办公用的,可以说是综合楼。房间有老鼠,商家也是受害者,他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做为一个以盈利为目的的商家,他肯定是在卫生方面是有投入的,至于投入多少那就两说了。
我们都知道酒店的房间里面并没有放置食物,老鼠的出现无非就是奔着食物来,问题就是食物从何而来?答案就是客人带来。我们也都有出门住宿的经历,都喜欢带点吃的回房间。带的是干的食物还好,如果带的是湿的食物,一不小心汁液就流出来了…………在国内,我更见过有人把酒和菜一起带进房间里,然后两三个人在里面猜码,那个吵啊……(经历过的人懂),简直把房间当馆子。
这个新闻事件的客人在房间里遇上老鼠也实属倒霉。商家同意退房费就行了,无论哪方说再多都是争理,到最后都变成无里,费时费力。
看到这个说法确实很气人,不过看看这个价格,可能已经低于了市场价格太多了吧,首先肯定不是太正规的酒店了,第二,负责人方面其实说的也没错店里有老鼠且未受到损害,其实很难说什么赔偿,顶天了也就是免了房费吧,只是话说的理直气壮让人气愤住酒店的目的先要保证有一个睡眠质量吧,一个大活人旁面可能睡个小朋友是人想想都很腻味吧,你还这样说,拿人家当什么了,就是本身不想怎么样也得把事情闹大点给这家不正规的小旅店找点事。
据报道,周先生来南宁是玩的,奈何在住宿时碰到老鼠,结果被吓了一跳。后来,老鼠被宾馆人员踩死。
老鼠虽然被踩死,但是却引起周先生的不满,因为他在登记入住时,就发现收据上写着“南宁幸福小站旅馆”,可房卡上写着“金红林旅馆”,再加上出现老鼠“同房”一事,让他觉得宾馆的卫生和管理都不规范,于是提出退房和退还全部的费用。
宾馆的负责人说周先生狮子开大口要赔一千块钱,加上老鼠并没有对周先生造成影响,要赔偿的话,必须要给老鼠验明正身,证明老鼠是宾馆里面的。
宾馆方这么做如此说,周先生自然是气坏了,分明就是宾馆方耍奸耍赖嘛。后来引来民警介入,调解纠纷。
最终,周先生同意宾馆退回全部费用,不再追索赔偿。
出现老鼠一事,则是说明宾馆一方的卫生管理意识差,没有把防鼠工作落实到位,这是宾馆一方失责行为,违反了酒店卫生管理制度。
宾馆一方在对待周先生退房的行为上,不但服务态度差,而且存在不诚信守法经营的行为,欺诈顾客的嫌疑。
对于周先生提出赔偿一千块的行为,是合情合理,而且合法的,毕竟周先生在精神上受到惊吓。如果周先生被老鼠咬伤导致疾病,或者精神上受到重大程度的惊吓,那么宾馆一方必须要做出较大的民事赔偿责任,不管老鼠是不是你们宾馆的。
然而,宾馆一方却是要周先生证明老鼠是宾馆的才能赔偿,这完全是耍赖使诈的行为,不诚信经营酒店宾馆的作风。
当然,民警这样处理虽然有效调解了双方的纠纷,但是并没有让宾馆一方立刻受到惩罚,或许跟我们当前的法律制度不够完善也有关系。希望我国的法律体系越来越完善。
根据以上几点来看,宾馆一方存在明显过错,按照相关管理规定,相关执法部门应该处罚宾馆一方,并勒令宾馆停业整顿。
我们这些群众,也应该用舆论来批评这家宾馆的做法,并发出抵制的声音,让他们向公众道歉,让他们进行整改。
这样才能大快人心,让这些酒店宾馆不断提高自己的角色责任,还有提升服务态度。
宾馆首先有错,出现老鼠首先安服顾客,顾客只要求退房,你就马上给人退房,以经造诚顾客精神上的不满了,也是双方都有点积极性,只是一只老鼠把事情搞得那么大,房子年头多了有可能出现老鼠,双方和气解决,何必要让人都只到呢?不只到的人说你宾馆服务不到位还不卫生还不讲理,不知道的人说你顾客心存不鬼,这事件对双方的名义上都不咋好。说明了,人们首先出事要把事情和气解决。能解决问题,不犯惊动很多人,名义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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