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了整篇事件的报道,确实感觉很暖心。从警察采用的“柔捕”,到女警安抚孩子情绪,陪伴小女孩聊天,疏导,体现出浓浓的“人情味”。是啊,警察和小偷是天敌,警察在职者所在的情况下,充分地考虑到嫌疑人的特殊情况,以种种暖心行为赢得了嫌疑人的感激。当嫌疑人怀着感激之情走进看守所的时候,估计会对以后的司法程序更为有利。
突然想起一句话“法律不外人情”,觉得以前一直理解错了,放在这件事情上才最贴切。随着我国司法制度的逐步完善,警务人员素质的提高,公民的权利会越发的体现出来。这是一个国家的进步。以前不懂尊重,现在心怀感恩,为民警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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