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准备好你的户口本,证明你的身份信息,然后去你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办理户籍就可以,你可以去你的身份证地址,户籍所在地去办理就可以了,公安局一般都会办理你的身份证,毕竟是南宁市市区的,应该还是挺容易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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